作者:光速在线 文章来源:网络收集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3
2、全国奖只设一、二等奖。全国获奖队数量约占实际参赛队的8%,其中一等奖和二等奖的比例原则上为3:7。
3、按教育部、信息产业部的指示精神,竞赛颁发全国统一的获奖证书。竞赛成绩记入学生档案,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学生,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在评选优秀学生、奖学金及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考虑。对于赛前辅导教师的辛勤工作应予以一定形式的承认,但赛前辅导教师的工作应纳入学校教改和教学基础建设的整体中予以考虑。
4、继续坚持评奖的异议制度,异议期后公布正式获奖结果,在年终颁奖大会上颁发全国统一格式的获奖证书。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组委会秘书处
200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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